近日,福建福州,21岁小伙赵宇听见一女子呼喊“强奸救命”后,前往制止侵害行为并踹伤一男子,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14天,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。被打男子称,当晚曾与女子吃饭唱歌,后来起冲突,随后被人“踢爆大肠”。2月18日,福州警方回应,正在调查核实。
小伙制止侵害被拘留14天,还可能被判刑,一石激起千层浪,舆论迅速发酵。网友们的担忧是写在脸上的:如果路见不平挺身而出会付出“害了自己和全家”的沉重代价,今后谁还会见义勇为?法律究竟要站在哪一边?
尽管相关说法有待证实, 十八腔视频,但从媒体报道的“尾随回家”“图谋不轨”“强奸救命”等细节看,施暴者涉嫌强奸未遂,而赵宇则属见义勇为。警方不追究前者而苛责见义勇为者,让人一头雾水。尾随入户、实施侵害是相当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,采取一定的暴力措施去制止,合情合理。
退一步讲,即使赵宇存在过当行为,也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施救措施,何况用脚踢踹施暴者的做法本属于正常、合理的防卫范围,可能连防卫过当都谈不上,怎么会涉嫌故意伤害罪?施暴者受伤是事实,但责任不该由见义勇为者承担,否则只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,扭曲人们对正义的认知。
行善就要得到褒奖,作恶就要受到惩罚,这是社会朴素、基本的价值观,也是立法和执法的本意。而当地警方执法给人留下的印象则是宽容、纵容涉嫌强奸的施暴者,打压、屈枉见义勇为的英雄,无论是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都可以用“糟糕”来形容。
“制止侵害被拘留14天”不仅会让见义勇为者寒心,还可能会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仰。格言云,“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,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,也不是刻在铜表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。”如果案件经不起常识常理推敲和世道人心的拷问,当地警方就要深思了。相对于普通网友,警方是法律专家,本不该让一件漏洞百出的案件呈现在公众面前。事发后,警方没有及时给出详细解释,也助长了舆情发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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