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偷多次进店偷取物品,在一次行窃中被女店员发现,女店员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一万余元。小偷在回家后心有不甘,随后报警。近日,通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罚金2000元。
武某说,她曾看到过小偷多次来到店中,并且在其离开店后,店里会发现丢失物品的现象。此次当武某看到小偷行窃把东西装入自己的口袋时,就从镜子后走了出来将其抓了现行。武某对小偷说之前丢了的东西都是武某把钱给垫上了。武某对此越想越气,便以报警为要挟向小偷强行勒索10086.5元。庭审中,武某当庭表示认罪,同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,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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